湟源获评青海省首个县级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中新网青海新闻11月7日电(张萍 李隽)近期,湟源县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通过验收并正式授牌,成为全省首家县级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近年来,湟源县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湟水上游生态强县”目标,以推进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为契机,紧扣“机构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执法信息化”总体要求,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执法保障。
该县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推进党建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互融互促,严格执行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清单,全面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健全执法普法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机构联合行动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打造规范、高效、廉洁的基层执法机构。
湟源县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完善现场检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等制度,使执法更公正、规范、高效、透明,截至目前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该县对标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统一配发执法人员制式服装,根据执法需要和实用性,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无人机、便携式油烟检测仪等执法装备,加强执法装备使用管理,建立台账,指定专人负责装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充分利用新执法设备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湟源县坚持“凡进必考”原则,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加强人才培养,积极选派执法人员参加理论培训、现场教学、案卷评查、执法练兵、实战比武等活动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培养一批执法能手,煅造过硬铁军队伍。先后获评2020年、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县级表现突出集体,2022年、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县级表现突出集体。
该县不断强化科技支撑,完成移动执法系统应用的全覆盖,执法人员月均上报检查记录4条以上,活跃率达到100%。同时积极推行非现场执法方式,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在线监测监控平台、无人机技术等为主要手段,推动污染防治从“人防”到“技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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