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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342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红利”

2024年03月25日 09:53
来源:青海日报

  3月19日,记者从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高质量推进青海省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促进青海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积极助企暖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不断释放政策效应。据统计,2023年,全省共有342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税额达26.8亿元,减税红利直达经营主体,为企业注入“活水”。

  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税务部门建立健全协作工作机制,确认了“现代物流设施建设”“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金融服务”等多个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减免认定事项,以实际行动优化营商环境,让利经营主体,服务产业结构升级。联合省税务部门编印《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汇编》等辅导材料,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等多种平台开展多维度、多渠道的宣传,帮助经营主体了解政策、会用政策、用好政策。

  据介绍,省发展改革委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发挥税收优惠职能作用,推动政策落地落实。结合青海省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的要求,发挥政策最大效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产业结构升级。科学引导经营主体做好战略规划,增强发展潜力,提升市场竞争力,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提质增效青海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 王菲菲

编辑:张海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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