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10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近日,省教育厅联合青海省公安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明确管理职责、严格审批登记、强化收费监管、规范招生宣传等方面作出了要求,旨在压实工作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监督管理,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通知》要求严格审批登记。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并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含有可能引发歧义或者误导公众的文字。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冠以“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等字词,不得使用与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等容易混淆的名称。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民办-🔥老金沙9170登录入口办学许可证或法人登记证照确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教育培训,不得以教育咨询、科技咨询、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各种咨询名义开展教育培训。
《通知》要求强化收费监管。各地各相关单位要监督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建立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第三方审计制度,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规范收费和退费行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与参训学员签订书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约定培训内容、培训标准、培训期限、课程安排、收费项目及金额、退费标准及争议解决办法等事项。
《通知》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化原则,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压实工作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建立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民政、市场监管、住建、文旅、卫生、疾控、消防等部门组成的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作者:衣凯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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